春雷,德兴市吹响向非法捕捞鱼类、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宣战的号角,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乡镇(街道)及公安、农业农村、林业、市监及交通等部门持续发力,严查各类非法捕猎、捕捞及买卖销售等违法行为,取得一定战果,助力德兴的绿水青山守护。
截至年3月25日早8时30分,在打击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方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宣传发动禁渔、禁猎工作余次,缴获电鱼工具54组,缴获捕鱼网具副,收缴船只7只,放生缴获的渔获物.3公斤;
在打击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方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开展执法联动及上户宣传余次,检查农(集)贸市场家次,商场超市家次,餐饮单位个,电商及其他经营场所19家,隔离饲养繁育场所个(其中5家未养殖),查获野生动物及制品8只(件),累计收缴捕猎铁夹个,鸟网11副,电猫4组,电猫线余米。
工作动态
1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3月24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行政处罚2人,收缴捕兽夹24个,捕鸟网4副,电猫线米。
2
银城街道
3月24日,银城街道联合银城派出所,银山派出所对辖区重点水域进行巡逻,在白米洲附近水域查获地笼4副,并对地笼内的鱼虾进行放生。
当天晚上,银城派出所对辖区内河道等地进行夜间防控巡逻,收缴地笼2副。
3
新营街道
3月24日,新营街道办组织市管新营分局、新营林业工作站、林办、等单位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餐饮、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进行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检查,并签订不交易野生动物承诺书。新营派出所和红山居委会在辖区内水域收地笼6副,粘网3副。
4
香屯街道
3月24日,香屯街道组织街道派出所、街道应急队及村居干部在辖区进行巡查,共收缴捕兽夹69副,电鱼工具1副,地笼17副。传唤调查3月21日在乐安河段电鱼违法人员1人,调查取证后移交至香屯街道农林办处理罚款元。
5
铜矿街道
3月24日,铜矿街道组织人员开展禁止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宣传和对商场超市检查。
6
泗洲镇
3月24日,泗洲镇政府联合银山林业派出所、泗洲派出所统一行动收缴电猫铁线一付达米、收缴地宠1副。
3月24日晚,泗洲派出所对辖区内河道等地进行夜间防控巡逻,收缴地笼1副。
7
花桥镇
3月24日,花桥镇联合派出所对辖区重点水域进行巡逻,在洎水河昭林附近水域查获简易船只1艘,地笼8个,丝网1张,并放生鱼虾3斤。
8
龙头山乡
3月24日,龙头山乡李云云乡长,武装部程栋林部长及派出所干警、乡农办、村五护队对乡河道夜巡,收缴地笼6副。
3月24日,龙头山乡护林员开展水库、山林巡查工作。
9
绕二镇
3月24日,绕二派出所与镇农水办工作人员晚上一起到河道巡查,收缴捕鱼工具。
10
张村乡
3月24日,张村乡组织公安派出所、林业工作站、林办工作人员开展巡逻,并上户宣传禁猎禁捕禁食野生动物相关规定。经工作,村民主动上交兽夹等捕猎用具20余个、电瓶2副、捕鸟丝网4副。
11
黄柏乡
3月24日,黄柏护渔协会、派出所夜间对重点水域河流开展巡查,清缴捕鱼工具。
3月24日,黄柏乡组织开清网行动,现场收缴地笼28副,抓获非法捕鱼1人,并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现场没收的鱼类当场放生。
12
万村乡
3月24日,万村乡春雷行动联合行动组再各重点场所、重点行业检查并签订承诺书,在新屋村杨林铺上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并收缴铁夹9个和渔网1副。乡林业派出所查处两起非法狩猎案,均为违法人非法安装兽夹用于捕猎野生动物。
3月23日夜间和3月24日凌晨4时,万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华强带领护渔队联合治安派出所深入重点水域开展巡逻。本次行动共查获放地笼捕鱼人员2名,现场收缴地笼9副,鱼40余尾,已放生。
13
海口镇
3月23日,海口镇组织派出所、政府相关部门收缴野兽夹66副,捕鸟网8副,野兽皮3张,剥皮刀1把,渔网11副,地笼26副。
3月23日,海口镇组织公安派出所、林业工作站、林办开展巡逻,发现并拆除捕鱼丝网一副。
14
新岗山镇
3月24日,新岗山镇配合德兴市市监局开展“春雷”行动,对新岗山辖区各餐饮单位进行巡查,要求经营户签订《不经营野生动物承诺书》,禁止从事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销售活动,并张贴宣传画。
3月24日,新岗山镇政府组织林业派出所、镇林办和林业工作站进行上户宣传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并拆除废弃电猫和捕鸟网。
15
李宅乡
3月23日,李宅乡政府联合林管站、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到乡各餐饮店、企事业单位食堂、超市等场所宣传并签署野生动物禁食禁售承诺书。
当晚,李宅派出所联合林站及乡村干部对辖区河道进行夜间排查,共收缴地笼8副。
16
昄大乡
3月24日,昄大乡春雷行动协同派出所、林办、水利办工作人员开展巡逻,收缴捕兽夹、鱼网、地笼,放生鱼苗。
护水保绿,人人有责
未完待续
来源:德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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