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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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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公管办、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方便各方交易主体参与交易和监督,现将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公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公告操作流程:签订中标合同后,由代理机构或中标单位使用CA钥匙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依次点击“合同管理”“中标合同录入”,找到需要录入中标合同的项目,再次点击“中标合同列表”,进行合同文档(电子文本或原件扫描件形式)的上传与发布,即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合同公告栏。

二、合同公告内容:建设工程合同依照《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原则上公告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公告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合同条款应与交易文件一致。

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无需再提交纸质合同,以合同公告为准。如因合同未及时公告,中心无法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中心将定期公示,并按有关规定处置。

联系

-(信息技术科)

-(保证金管理科)

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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