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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疫情通报德兴交通管制解除德兴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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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疫情数据

确诊人数

疑似病例

死亡人数

治愈人数

数据更新至.02.:30

江西、上饶等地疫情状况

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2月14日通报,年2月13日0-24时,江西省报告新型冠状病*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8例,其中上饶市新增确诊病例3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信州区1例、铅山县1例、鄱阳县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为,鄱阳县1例。

截至2月13日24时,上饶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肺炎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6例,治愈出院病例18例。

确诊病例中,鄱阳县61例、广丰区17例、信州区13例、玉山县10例、婺源县6例、广信区5例、余干县4例、德兴市3例、铅山县2例、万年县1例。治愈出院病例中,广丰区4例、广信区3例、余干县3例、信州区3例、玉山县2例、婺源县1例、万年县1例、鄱阳县1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2月14日

1.信州区新增确诊患者,朱某,男,31岁,现居住信州区朝阳镇青金村。发病时间2月10日,已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2.铅山县新增确诊患者,李某,男,28岁,现居住铅山县河口镇文坊。发病时间2月7日,已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3.鄱阳县新增确诊患者,杜某某,男,67岁,现居住鄱阳县饶州街道*家洲村。发病时间1月29日,已入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备注:上述信息为患者自报,与后期核实可能会稍有误差)

德兴新冠病*感染的医院

德兴市确诊病例信息

余某:男泗洲镇立新村(2月1日确诊)

庄某某:男花桥镇北小区(2月6日确诊)

占某某:女花桥镇北小区(2月7日确诊)

?健康上饶

德兴市关于解除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赣府厅密6号)以及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9号令等有关要求,从年2月13日18时起解除德兴市中心城区及全市其他地区的交通管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出行需求。

德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年2月13日

关于取消疫情防控期间

临时交通管制的紧急通知

根据2月13日全省设区市市长视频会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经我市防指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自即刻起,立即取消此前因疫情防控需要在全市跨省、跨市公路、高速公路出入口(以下简称“入饶卡口”)、城区实行的临时交通管制。

二、“16+3”设立的入饶卡口、交通场站出站卡口(含火车站、汽车站),以及此前尚未撤销到位的市内跨县、跨乡镇、跨村道路等上的卡口,立即撤销,不再开展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劝返等一切工作。

三、“16+3”务必于2月13日18时将一切用于临时交通管制的设施、设备、障碍物等清除到位。已经采取的关闭高速出入口、堆土、设立竹木栏杆等方式封闭交通的,按“谁设立,谁清除”的原则彻底清除(调整)到位,确保公路交通网络畅通。

取消临时交通管制后,“16+3”*府(办事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输出最有效的防线”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力量下沉,进一步做好社区、村组网格管理,打造坚强防控堡垒。

德兴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2月13日

德兴汽车站高铁专线恢复运行

省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

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要求,

做好疫情防控

和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防控工作必须遵循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省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

一、以县域为单元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

1.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原则,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将县(市、区)分为重、较重、较轻、轻四种类型,分别实行封闭式管控和流动性管控。对封闭式管控的城市小区、农村村组,人员和车辆严格限制出入;对实行流动性管控的小区、社区、村组允许人员和车辆有序出入,但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报告接触史,做到“勤洗手、不聚集”;车辆必须做好卫生消*。

2.对辖区内的城市小区、农村村组实行封闭式管控或流动性管控,由县(市、区)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审慎决定,并报上一级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

3.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必须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进一步推动疫情防控力量向城市小区、农村村组和辖区内各单位下沉,以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1.为更好地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的恢复,必须做好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的分类收治和隔离留观管理工作。除所有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继续分类实施集中隔离收治外,所有发热病人也必须留观,所有发热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单人单间居家隔离。发热病人多的县(市、区)医院、治疗床位和隔离点,加快疑似病例检测速度,坚决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提高收治率。

2.对县(市、区)现有疑似患者,要在3日内全部检测确认完毕。

3.对近期到过湖北特别是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施为期14天的单人单间居家隔离观察。对运送医疗救治物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在经过严格检测合格后可不实施居家隔离观察。

三、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1.加快推进企业复工达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扩大产能或转产,抓好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工作,夯实农业生产基础。统筹抓好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工作。

2.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性企业在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有序开业经营,开业前要进行集中消*灭菌和保持良好通风。开业经营的酒店、宾馆在疫情结束前全面实施分餐制或配送服务,禁止聚集性用餐。

3.对返岗上班人员要把好“进入关、管控关、诊治关”。加强对返岗人员的健康监测,连续14天以上无症状者可以返岗上班。到过疫情严重地区又未过隔离观察期的,一律不准返岗上班。鼓励复工复产企业等单位用专车接送员工上下班。

4.复工复产企业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指挥部制定的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5.影剧院、KTV、网吧等聚集性活动场所暂不开业营业。

四、全面保障道路交通畅通

1.在跨省界公路道口实行入赣人员“两查一测”(查来源、查去向、测体温);省内县(市、区)之间全面取消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的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

2.严禁县(市、区)、乡镇拦截劝返来自非严重疫区的车辆。

3.为降低路途感染,积极开展省内和省际间“点对点”道路客运等服务。

4.有序恢复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运营。

5.交通工具站场要做好消*通风等工作。

五、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复工复产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2.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完善多元调处化解机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鼓励群众采取网上信访等方式表达诉求,及时解决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涉疫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置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拒绝隔离治疗、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阻碍防疫措施、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4.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以及制假售假、诈骗、聚众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

5.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网络舆论正能量。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对偏颇和极端做法要及时纠正,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各地各部门要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快实现全省疫情防控由胶着对垒状态朝持续向好状态转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13日

?江西省人民*府发布

事关每个江西人

江西年将办好这51件民生实事

一、就业和创业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2.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35万人。

3.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18万人次,创业培训12万人次。

4.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名,财*安排工作、生活补助。

5.帮助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名,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个,为1.2万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

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增加安排担保基金1亿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6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

二、社会保险

7.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为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8.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

9.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当地财*按照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代缴保费。对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按每人每月元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对65周岁至79周岁之间的参保人按不低于每人每月3元提高基础养老金,对8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按不低于每人每月6元提高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所需资金由当地财*负担。

10.落实失业保险*策。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策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策。

11.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水平。按照国家规定,适度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护理费。

12.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和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三、抚恤和社会救助

13.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补差水平。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5元、达到元,财*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元;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85元、达到元,财*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元。

14.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元。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元,达到每人每月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元,达到每人每月元。将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元。

15.对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16.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元。

17.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补助标准。提高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和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提标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由当地财*负担。

18.提高企业*转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企业*转干部和年底前参*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落实企业*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策;调整企业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士兵和原省属农垦企业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对符合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19.提高抚恤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标准,落实残疾*人、三属人员、红*失散人员、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等人员的抚恤补助待遇;提高在乡老复员*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涉核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人生活补助标准。

20.改善残疾人照顾服务。帮助残疾人实施精准康复服务,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基本完成确需的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省财*予以适当补助。

21.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工作。对具有本省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基本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救助,其中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实现应救尽救,省财*予以适当补助。

22.统一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10元,达到每人每月60元;将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70元,实现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统一。

23.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对重大疾病、重度残疾、自然灾害、教育费用和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24.提高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将机构养育孤儿和城乡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元,分别达到每人每月元和元。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与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元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25.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把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监护照料、心理辅导、家庭监护监督和家庭教育等多方面服务,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纳入*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6.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省级统筹安排资金1.2亿元,对符合规定的民办养老机构等给予奖补;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由当地财*安排补贴资金。

27.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做好安葬设施规划建设,加大财*奖补力度,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

28.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和特别扶助*策。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规定发放奖励金;继续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四、医疗保障

29.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将财*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元。

30.积极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按规定资助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落实各项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策。

31.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继续做好财*资助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32.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财*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74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3.深入开展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将全省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免费救治;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尿*症困难患者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对符合条件的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肝癌、尘肺病、耐多药肺结核、慢性料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地中海贫血、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等重大疾病的城乡贫困患者进行专项救治;为全省适龄农村妇女免费“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并对具备手术适应症的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和救助;为城镇适龄贫困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对患病妇女实施救助;在试点地区,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采取购买“两癌”保险的方式实施救助;加强城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34.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培训应急救护员12万人,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培训75万人次。

五、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35.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省财*对各地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情况给予奖补。

36.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支持各地加快推进消除义务教育“大校额”“大班额”工作,着力解决“城镇挤”和“乡村弱”的问题。

37.支持职业教育和高中、高校发展。大力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推进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38.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公共文化、体育、广电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加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保障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等基本文化权益,引导基层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9.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加强省级人才资金统筹使用,推进省级与南昌市人才*策衔接联动,合力打造我省人才高地。

六、住房保障

40.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改造城镇棚户区22.32万套,其中,城市棚户区17.81万套、国有垦区危房4.02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0.42万套、国有林区棚改(危房)0.07万套。新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套。

41.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对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危房进行改造。

七、扶贫开发

42.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9.6万人。

43.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八、群众生产生活

44.改善城镇居民居住环境。遵循“规划引导、*策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有序建设”的原则,加力提速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居民出行难、停车难。全面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45.加强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通过中心城区带动周边,以县乡为重点,推进全省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在过江跨湖的城市桥梁、中心广场、城市地铁、公交站台、机场、车站、医院、学校等重点公共场所,新建、改造、提升一批符合安全需要的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6.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保障力度,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创建以及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等。

47.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优质稻、蔬菜、果业、茶叶、中药材、草地畜牧业、水产、休闲农业和林下经济九大产业发展。

48.增强农产品市场供应能力。继续加强县乡农贸市场建设和提升改造,引导有条件的县乡农贸市场按照农副产品超市升级标准进行建设。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做好猪肉储备投放工作。

49.支持新农村建设。全省安排2万个左右省级村点,开展“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电网建设、广电网络建设、互联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和“8+4”(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小学、幼儿园、金融网点、公交站)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50.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0公里,改造建设农村公路危桥座。

51.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加大对养殖业、种植业、森林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的支持力度,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

?江西省人民*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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