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教师
十年专注只做教师
为进一步优化平原县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4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年平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p>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治权利。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除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年8月3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均须于年7月5日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年、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年、年)内未就业,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在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平原县人民*府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