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肥拔火罐 妙龄女被烧成重伤
小吴向展示伤情小吴发生烧伤事故的美发店 闽南12月4日讯 26岁的晋江女子小吴,本着爱美之心去拔火罐,没想到反而“引火上身”。 事故发生在今年10月24日南安市官桥镇一家美发店。当时,技师错拿起一罐酒精,扣在小吴的大腿上,火苗迅速蹿上小吴的身体,烧伤面积达40%。 40天过去了,因为治疗、恢复缓慢,小吴拖着烧伤的身体,一直难以正常生活。“还没嫁人,却遇上这种事。”最令她气愤的是,赔偿问题迟迟谈不拢,日前,她将这家店告到了12315,她说,这家店根本不具备做美容的资格。【事件回顾】一项“减肥疗程”竟然“引火上身”酒精罐扣腿上一把火蹿上身 小吴,晋江市磁灶镇人,经营着一个瓷砖批发店面。 今年7月,她在南安市官桥镇镇区逛街时,偶然接到一张减肥宣传单,一家名为“利来美容美发室”的店家称,“不用打针,不用吃药”,拔火罐就可以减肥。小吴欣然前往。 一个疗程分20次,收费3000元,两个疗程下来,小吴已经是这家店的会员。10月24日,做第三个疗程第一次拔火罐时,意外发生了。 当时,小吴穿着一条半身裙。技师错拿一罐酒精,扣翻在小吴的大腿上,酒精随后被引燃,火苗顺着大腿、臀部向上猛蹿,疼痛不已的小吴,赶忙将半身裙拉下脱掉,一阵慌乱中,总算熄灭了火。 店老板马上将小吴送去官桥医院。一天后,小吴被转送至解放*180医院。治疗20多天后,已花去两万多元的医药费,小吴带着伤痕,回家休养。全身烧伤40%店家拒谈赔偿 昨日,小吴向展示伤情。她的左手、双下肢等部位皆被烧伤,大腿上留下近50厘米长的伤疤,蔓延的伤痕呈紫色或潮红色。小吴说,现在她仍不能正常走路。小吴已委托福建八闽司法鉴定所做伤情鉴定,11月26日的鉴定结果是:深二度全身烧伤,面积占全身40%,建议治疗整容费用是13万元,误工5个月,护理期3个月。 “还没嫁人,就被烧成这样,这种心情只有自己知道。”小吴说,事发后,店老板曾派人前来护理、陪护,也缴纳了部分治疗费。但现在店老板突然提出“伤好后再协调赔偿”,她很难接受这一态度,希望美发店可以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赔偿。 随后,小吴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做了笔录。小吴还在工商部门发现,这家店没有美容资格。【实地追访】拔火罐要许可证?店家承认“不懂” 昨日,来到事发现场。这家在工商注册名称为“南安市官桥镇利来美容美发室”的店面,打出的招牌是“集美发、美容、美体为一体的会所”,一楼是美发,二、三楼是美容、美体。 自称是该店法人的李先生接受了采访。他说,小吴出事后,他立即派员工开车,送小吴去了医院,之后应其家属要求,又将小吴送去解放*180医院就医。“一方面超额垫付了所有医药费,一方面组织专人临床陪护。”李先生说,店里一直在积极面对这件事,愿意通过协调给予小吴合理赔偿。 李先生表示,一旦小吴伤情鉴定出来,即可就赔偿展开协调。昨日下午,双方就协调问题再一次进行了沟通。 提出参观位于二、三楼的美容、美体店,李先生拒绝。 李先生坚称,美容是他们的经营范畴;技师也都在专业美容班培训过,颁发过相关证书。但他同时也承认,“拔火罐只是减肥项目之一,需要什么许可证,我不懂,也不了解有什么部门对此把关、管理”。【部门说法】南安工商局:初步判断该店是超经营范围 昨日下午,从南安市工商局获悉,南安市官桥镇利来美容美发室注册于2009年3月,法人为李先生,经营范围是美发。 南安市工商局法制科工作人员介绍,小吴可通过自主协商、仲裁和自诉三种方式寻求帮助,也可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依据上述情况,该人员说,可初步判断该美发店确实超经营范围,可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 南安市卫生局卫生检查大队监督一科陈科长表示,将着手核实、调查,并尽快将调查结果反馈。【专家分析】拔罐不当易致伤害对熟练程度要求高 泉州市正骨医院推拿科葛医生介绍,拔火罐主要用于促进血液循环,治疗风湿、腰背肌肉等症。对于减肥,拔火罐如操作得当,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拔火罐无论是在医疗范围还是在保健范围,都需要专业一点。 他说,针对拔火罐,目前尚没有明确区分医疗和保健。但在医疗范围,拔火罐对医生的专业熟练程度有一定的要求,要具备主治、中级职称等职业资格才可操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中医师,拔罐操作迅速,并对酒精的浓度、穴位的找准、罐子大小的选择、引火的时间、何时起罐等都拿捏得很准,才不会对患者造成伤害。但外行来操作,则很难精确把握。 在保健范围,在允许经营的范围内,经营者应考虑具备初级保健按摩师资格、中医美容师等专业资格人员。葛医生建议市民在拔火罐时,应选择到具有医疗资质的单位,根据症状确定穴位和拔罐方式。 操作上,葛医生还介绍了一些要点:棉球不宜过湿,一则容易引起滴漏,二则容易残留;点燃摇晃后要立即取出,不能让棉球触碰罐口;要迅速贴在诊疗位置,控制火罐时间。(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史国亮 谢明飞 实习生 张鸿 文/图)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