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什么白癜风医院最好 https://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etbdf/乐居买房讯据青岛住建局最新消息,11月15日,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评分标准细则(试行)的通知》(青人社规〔〕8号),《关于印发人才住房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青住房组办发〔〕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本次租赁型人才住房进行配租,现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长沙路46号人才公寓和世纪观邸项目人才公寓,已达配租条件,计划配租套住房。
其中,长沙路46号人才公寓(金惠万家·惠寓)项目由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容积率2.98,共规划建设四幢租赁型人才住房,现已完成验收备案。配租套人才住房,其中,89平方米两居室户型77套、平方米三居室户型78套、平方米三居室户型套。
世纪观邸项目由青岛海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德兴路61号,配建租赁型人才公寓,现已完成验收备案。套租赁型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共计1.53万平方米,分布在A、B两区,本次配租的B区B户型46套(三室两厅、约平方米)。
二、租金标准和配套
以上项目市场租金标准均为:33元/月·平方米。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租赁价格保障标准内面积按市场租金的60%计算,超出保障标准面积按市场租金收取。
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配套设施开通情况以项目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通知为准。
三、配租范围
此次配租房源面向青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为实施突破平度莱西攻势,平度、莱西两市引进的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人才可参与本次人才住房分配。
四、配租对象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各类全职人才;
(二)已在青落户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五、配租条件
(一)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无住房且5年内无商品住房交易记录。
(二)全职工作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青岛市区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青岛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驻青单位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青岛市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类人才应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青岛市员工10人以上;3.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青岛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三)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2.具有青岛市户籍;3.已与青岛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四)上述各类人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dingjian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
夫妻双方均符合分配条件的,只能申请租住或购买一套人才住房。
(五)人才在青岛市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时间截止至10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申请登记结束之日。
六、配租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租按照申请登记、单位初审、评分排序、补正复核、查重公示、选房公告、轮候选房等流程进行。
(一)申请登记
单位申请。
自年11月16日至年11月23日为单位集中注册时间,意向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